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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国家文物局浏览:发布时间: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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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文物科函〔2023〕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由国家文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主办的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原计划于2022年11月举办,因疫情原因延期至2023年3月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到时间、地点时间:3月28日至31日。3月28

文物科函〔2023〕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由国家文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主办的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原计划于2022年11月举办,因疫情原因延期至2023年3月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3月28日至31日。3月28日全天报到,31日下午疏散。

地点:山西警察学院(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西北坊段799号)。

二、比赛内容

详见《国家文物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文物科函〔2022〕574号)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到等工作的通知》(文物科函〔2022〕1130号)。

三、食宿交通

(一)食宿安排

大赛统一安排食宿,各参赛单位人员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餐费由组委会统一承担。

(二)接送站(机)安排

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接送站(机),参赛选手、领队须提前5天将往返车(机)票信息告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四、其他要求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通知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前往。接到通知5日内,请组织参赛选手认真填写《参赛选手自带工具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做好不便携带工具的提前邮寄工作。

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比赛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文物局 董少君 010-56792002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山西省文物局) **、马月 0351-2027677

邮寄地址及接收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西北坊段799号,山西警察学院文博基地 王永生 13363511945

电子邮箱:sxswwjrsjyc@163.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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