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法院干警被授予中牟县“文明市民”“文明家庭” 称号
导读:近日,在中牟县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上,中牟县人民法院孙彦伟被中共中牟县委、中牟县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市民标兵”,范辉霞家庭被授予“文明家庭”称号。“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特色创建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评选结果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文明办评审等环节层层选拔得出,评选出的文明市民、文明家庭人选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日,在中牟县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上,中牟县人民法院孙彦伟被中共中牟县委、中牟县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市民标兵”,范辉霞家庭被授予“文明家庭”称号。
“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特色创建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评选结果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文明办评审等环节层层选拔得出,评选出的文明市民、文明家庭人选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到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之中的优秀代表。
除了此次表彰人员外,中牟法院黄自强、梁波同志分别荣获2022年月度文明市民荣誉。获奖人员表示,此次获得的荣誉,既是对他们自身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他们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继续争做标杆,作出新贡献。
中牟法院将一如既往,围绕创建目标,扎实开展活动,用好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号召全院干警不断争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践行者,为中牟县文明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冉梦珂
中牟县人民法院
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原标题:《中牟县人民法院干警被授予中牟县“文明市民”“文明家庭” 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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