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平邑县司法局王加美同志荣获第九届“全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导读:2023年第二季度“临沂好人”发布仪式暨平邑县第九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于8月21日在平邑一中新校区蒙山会堂举行。平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王加美同志荣获第九届“全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王加美,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援助二级律师,现任平邑县司法局法援管理服务室主任。王加美同志自2011年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至今已有十二年的时间,期间被县妇联聘为“巾帼志愿者”,参与县妇联组织的婚
2023年第二季度“临沂好人”发布仪式暨平邑县第九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于8月21日在平邑一中新校区蒙山会堂举行。平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王加美同志荣获第九届“全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王加美,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援助二级律师,现任平邑县司法局法援管理服务室主任。王加美同志自2011年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至今已有十二年的时间,期间被县妇联聘为“巾帼志愿者”,参与县妇联组织的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工作,先后获得临沂市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临沂市优秀女律师、临沂市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平邑县“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十二年的时间里,王加美同志本着“不忘初心、敢于担当、热心公益、忠诚奉献”的理念,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深入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0余次,接待群众咨询达上万余人次。办理的案件中涉及的主要群体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王加美同志用高度责任感和公益心让广大群众和法援对象感受到了司法公正的温暖。王加美同志表示,法律援助工作虽然普通但是深感光荣,今后一定加倍努力,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忠诚履职,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更加规范高效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追求社会公平,彰显司法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每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内在追求和价值目标。
原标题:《【榜样】平邑县司法局王加美同志荣获第九届“全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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